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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实施“一事三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显成效自今年6月份以来,南昌市对各地、各单位污染源整治工作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和弄虚作假,未完成裸露土地整治的、过孔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周边4公里范围内锅炉淘汰工作未完成,全年整治任务未有效落实导致空气质量下降严重,实施“一事三查”,即:查牵头单位,查所在县区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查业主(施工)单位。全市成立了4个督查组,由市政府督查室牵头,对各市直牵头单位,县区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和查业主(施工)单位每半月开展一次专项督查,对整改工作滞后的县区(开发区、新区)及相关相关责任单位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其主要领导在每月全市调度大会上交账。 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和相关责任单位按照工作方案和职责全力推动各项工作,总体成效明显。 督促新昌电厂2#机组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印发《南昌市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2017-2020)年)工作方案》,完成钢铁、水泥、火电等重点行业43家企业的排查录入和评估工作;同时,安排专人监控空气质量数据,对数据异常站点及时通知属地进行排查治理,对数据异常进行及时报警和实时分析。 对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高新开发区和红谷滩新区331个在建工地开展扬尘治理的情况进行全面督查,督查中有120个工地全部达标,有137个工地基本达标,大部分工地落实扬尘治理八个100%措施的认识有所提升,特别是地铁工程全部都落实了六个以上100%。在建工地扬尘治理达标(含基本达标)比例从之前的54.2%上升到77.6%。共下发了147份整改督办单,对第二次督查过程中发现仍未整改到位的18个工程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进行了集体约谈。 对全密闭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实现智能管控,积极督促各运输企业加快车辆的智能定位终端安装工作,截止目前,已安装到位504辆,对在市城管委登记并自有10辆以上车辆的全密闭建筑垃圾运输企业采取的防污染措施情况进行了专项摸排,6月以来,市联合整治队督查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泄漏、遗撒、挟带污泥等违规行为95起,全市共查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泄漏、遗撒、挟带污泥等违规行为122起,处罚金额16.65万元。 锅炉整治有序推进,印发了《关于开展国控空气质量环境监测点周边燃煤锅炉整治工作的通知》,联合市工信委、市环保局、市质监局下达了国控点4公里范围内整治任务,八个国控监测点周边4公里范围共17台锅炉,已完成淘汰改造10台。 |